苏鲁海警首次联合执法管控休渔期海上秩序发布时间:2016-07-20 15:59 星期三 7月19日,江苏海警和山东海警舰艇编队正在苏鲁海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 
7月19日,江苏海警官兵列队欢迎山东海警舰艇靠泊位于连云港的江苏海警三大队码头。 
7月19日,江苏海警和山东海警官兵利用联合执法间隙交流探讨相关舰艇和执法业务。
法制网讯(苏红锋 王赫) 7月19日,江苏海警和山东海警联合执法舰艇编队在苏鲁交界海域开始联合巡航执法。这是继今年5月苏鲁两地海警签订《江苏海警支队与山东海警第二支队海上联合执法协作协议》后,首次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也是针对伏季休渔期的一次大型巡航执法。据了解,今年伏季休渔期以来,江苏山东海警累计共查处各类违规作业船舶23艘,涉及人员105名。 本次联合巡航执法自7月19日至25日,为期一周,两地海警共出动舰艇4艘、警力近百人,主要任务是在苏鲁交界海域查处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业生产船和渔业辅助船,依法查处“三无”和套牌船舶,严厉打击海上走私、偷渡、盗窃、打砸、非法运输买卖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各类扰乱海上治安秩序的行为。 相关链接—— 当前正处在伏季休渔期,大部分渔业生产作业船舶和辅助船舶都靠港修整,虽然海上形势相对平稳,但仍然暗藏涌动。据了解,每年受伏季休渔期影响,市面上海产品数量明显减少,随之价格就有不同程度上涨,今年就上涨近三成。很多人受利益的驱使,无视休渔期禁令,使用禁用渔具偷偷捕捞,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危害海洋生态环境。介于此,每年休渔期,海上执法单位都会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海上整治。 江苏和山东隔海相邻,连云港和日照同为黄海之滨,自古以来,地域交界处也是纷争处,两地渔民为了争夺渔业资源而引发的矛盾就没有停息过。为此,江苏海警与山东海警在今年五月携手签订了《江苏海警支队与山东海警第二支队海上联合执法协作协议》,两地海警旨在通过签订协议后,能够有章可循的长期开展联勤联动,逐步加强两地海警的业务交流学习,增强彼此之间友谊,全面提高双方的执法执勤能力,共同维护海上稳定。 另外,通过联合执法,还能积累跨省跨海区执法合作经验、有效震慑和打击海上各类违法活动,特别是维护敏感纷争海域正常作业秩序、保护海洋和渔业资源,同时对展示海警良好形象、扩大海警社会影响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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