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朱家立总队长一行三人前往浙江省海警总队,签署《浙江省海警总队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合作备忘录》,即日起正式生效。这是继2015年与江苏、上海等邻省(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双方进一步推进海上联勤联动执法,建立联络员、例会、联合巡查等三项制度;推进联办协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加大对海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完善联动网络,明确海上联动范围,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和季度通报等机制。此外,双方就刑事和行政案件移送时限及证据范围达成了共识。 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旨在巩固深化“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全面深化平安海区建设,维护全省海域生产、治安秩序和谐稳定,助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进程。 |
jump24 发表于 2016-7-21 23:06
奈何地方渔政执法的时候还是要跟边防和地方公安一起搞
千岛 发表于 2016-7-22 07:29
还是与地方公安业务往来较多。
一是顶层都归同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协调更方便。
二是有两法选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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