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三艘1000吨级大型渔政船起,河北局受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委托组成了驻厂检验小组,承担建造检验任务。在检验过程中,检验小组始终严格遵守“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制度”的四统一原则,认真负责、随报随检,按时、依规、保质地完成所有现场检验工作,全力保障了大型渔政船的建造质量和生产进度。